普安县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普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9名,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录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1、政工室辅警:2名(男性);
2、特(巡)警大队辅警:38名(男性);
3、楼下派出所辅警:4名(男性);
4、刑侦警犬中队辅警:1名(男性);
5、江西坡纳茶警务室辅警2名(男性)
6、三板桥西城区警务室辅警:2名(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2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5cm及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道德败坏、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违规违纪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其他法律规定不能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时间、地点、报名方式
1.时间: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止(工作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普安县公安局七楼政工室(沪昆高速普安收费站往江西坡方向500米);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五、聘用程序
笔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录用。
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由普安
县公安局和普安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薪酬待遇
薪酬采取“基础薪酬+绩效工资”方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上述五险个人缴费部分需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转正后,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另加绩效考核等工资。
咨询电话:0859-7238173
联系人:薛 鉴 电话:13518580119
联系人:谢金伶 电话:17784893896
普安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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