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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泰龙(集团)焱鑫冶炼有限公司项目环保公示

 黔西南泰龙(集团)焱鑫冶炼有限公司项目环保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黔西南泰龙(集团)焱鑫冶炼有限公司环保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与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义市清水河工业园煤电冶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兴义市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面积170.06h㎡,其中黔西南泰龙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铁合金60万吨(1525000KVA)项目占地46.67h㎡;博宇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4X25000KVA矿热炉异地技改扩建及2X5000KVA精炼电炉配套建设项目占地13.34h㎡;热电联产东动力车间(2X350MW)项目(在建)占地51.6h㎡。

2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本项目组织废气包括破碎粉尘废气和矿热炉及出铁扣废气,本项目破碎系统采用10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8根排系统(H1-H8)排放;矿热炉及出铁口废气采用15U型冷却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根排气筒(H9-H23)排放。

2.废水治理

    2.1设备冷却水

        设备冷却水使用后仅温度升高,水质未受污染,经冷却后循环使用。

    2.2冲渣废水

        生产过程中冲渣废水全部进入冲渣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2.3冲地、化验废水

        项目洒水、冲地和化验过程产生废水,洒水、冲地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用于冲渣池;化验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经投加石灰中和处理后回用于冲渣池。

    2.4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采用脱氮除磷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冲渣池。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情况,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本项目以主动防渗漏措施为主,被动防渗漏措施为辅。人工防渗措施和自然防渗条件保护相结合,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4.噪音治理

    人员集中的地方采用隔、消、吸、堵等措施,严格控制运输车辆于昼间运行。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灰渣分除、干湿分排、粗细分排”的原则,为综合利用提供条件,不能及时利用的部分,送灰渣场堆存。

6.绿化建设

    主厂房区种植一些低矮、根系浅的绿篱和夹竹桃等小乔木。冷却塔区为保证冷却塔有较好的通风条件,主要种植草坪和低矮观赏花木。在厂区干道旁种植以常绿乔木为主的树种和灌木绿篱,间植一些观赏树林,保证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3)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兴义市清水河工业园煤电冶一体化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有关规划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废水排放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噪声对关心点影响很小;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因此,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1)大气污染物

破碎工序共使用8套布袋粉尘 ,粉尘经处理须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排放标准》  GB28666-2012) 表5限值要求后经各自20M高烟囱排放(共8根) 。每个矿热炉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共15套) ,矿热炉及出铁口废弃采用U型冷却管道+布袋除尘器确保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8666-2012) ,各出铁口上方设置集烟罩,集气效率大于等于90%,通过密闭罩抽风后进入矿热炉各除尘系统净化。各冶炼炉均设置集气罩、冶炼炉半密闭矮烟罩集气效率大于等于99.5%。铁合金厂区破碎、筛分车间均采取密闭措施,并采取水雾除尘,同时在车间四周种植乔木绿化带。原料堆场设置成半封闭堆棚,减少扬尘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设置烟囱在线监测并与地环保部门联网,对烟气进行连续排放监测,监测指标:流量、SO2NOX、 烟尘排放 浓度。  

2)水污染物

化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地坪冲洗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井一体化处理(规模250M3/d)后全部回用于水冲渣补充水,不外排。冷却水,冲渣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并在全厂地势最低处设置300M3事故水池。

3)固体废弃物

水冲渣外运至园区内水泥厂等企业综合利用,厂内水冲渣临时堆放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要求建设。

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要求建设,移交处理时按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水池、回用系统、临时堆场同时做好防渗、硬化、围挡等措施。

三、验收报告

黔西南州泰龙(集团)焱鑫冶炼有限公司的委托,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承担该厂3×25000KVA电炉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复测工作。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结合有关环保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拟定监测方案。20161229日、30日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并及时完成室内分析测定。经分析整理数据,编写本监测报告。

 

1)监测依据

1、《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

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

4、《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5、《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

2)监测内容

1.监测点位

根据委托要求及标准规范,在2#25000KVA矿热炉排气筒进气口、排放口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颗粒物、烟气流量、流速及相关参数。

3.监测频率

监测2天,每天监测采样3次。

4.监测方法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3)监测结论

    20161229日,黔西南州泰龙(集团)焱鑫冶炼有限公司2#25000KVA矿热炉烟道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9-2.2mg/m³,平均排放浓度为1.6mg/m³;20161230日,黔西南州泰龙(集团)焱鑫冶炼有限公司2#25000KVA矿热炉烟道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8-4.7mg/m³,平均排放浓度为3.1mg/m³,均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标准限值要求。

四、环境监理复核报告

1、建设符合性环境监理结论

黔西南泰龙(集团)焱鑫有限公司3×25000KVA电炉项目位于贵州省兴义市清水河工业园区内,采用以锰矿,硅石,电极糊为主要原料,焦炭为还原剂,在埋弧电炉中用电能加热而进行高温化学反应的工艺,主体工程建设3×25000KAV电炉,环保工程建设3套烟气处理系统及在线监测循环水冷却系统等。

 

2、施工阶段环境监理结论

    项目施工期安装环评及批复要求对环境进行了有效保护:采取洒水抑尘,密闭运输等措施有效抑制了施工期扬尘;科学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做好了土石方平衡控制水土流失,尽可能的减少了建筑垃圾的生产;施工期废水和生活废水均回用于扬尘撒水,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三同时”结论

项目主体工程于20152月开始施工,20161月施工完成;配套环保设施于20152月开始施工,20161月完成施工。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符合环保“三同时”。

4、环保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结论

1.废水处理设施

        厂区洗澡等废水通过沉淀后进入雨水收集池中,回用于冷却水循环系统;办公区和食堂生活污水。

(1)电炉和变压器冷却系统设备冷取水经9000m3的循环水池中自然冷却后循环利用。

(2)项目洒水,冲地过程中产生废水,洒水,冲地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用于冲渣池;

(3)化验室废水经沉淀后进入冲渣池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化验室废水一同进入冲渣池回用,不外排。

(4)厂区初期雨水由收集系统收集后统一进入收集水池,经沉淀后用于冲渣系统。

2.废气处理设施

三台矿热炉烟气、出铁口烟气分别经矮烟罩收集+U型冷却管+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8m烟囱排放。同时在烟气排放口安装HF-CEMS-1000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系统主要对电炉烟气流量、SO2,NOx及批复要求,颗粒物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水冲渣集中收集处理后,送往水泥厂进行销售处理;布袋除尘收集的含锰粉尘回用于冶炼硅锰合金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池中,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4.其他

        厂区原料场(含精料棚)、配料站、冶炼间等均采用钢架雨棚,车间地面及道路均采用混凝土硬化。

5、环境管理及风险防范环境监理结论

  公司环境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符合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

6、建议

  (1)  厂区日常生产过程中,事故池应保持空置的状态,以免发生事故时,事故池没有足够的容积收集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污水。

 2) 节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冲渣的管理集中收集按照《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SB52/865-2013)进行贮存和利用。

3)加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冲渣的管理,集中收集应按照《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进行贮存和利用。

4)加强风险防范管理,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应急解决方案

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迅速、准确、有效”处理的原则,坚决防止事故危害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

1.1报警

1)当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事发现场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汇报当班值长;

2)当班值长接到电话后,立即向车间、生产调度室或消防队汇报,并及时通知公司应急指挥部采取相应救援措施。事态严重时,应急指挥部接警后迅速联络外部119/120急救报警台等专业救援队伍,请求救援。

 1.2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接警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命令。

2)各级人员及各行动组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分别按各自职责分工实施应急抢险救援。

3)当事故得到控制,应尽快实现生产自救,组织抢修队伍,确定抢修方案,尽快实施,恢复生产。

 2.应急基本程序、方法

    2.1规定危害核心区、危害边缘区

以危险源为中心,将半径500m内的区域化为危险核心区;将距危险源周边3公里内的区域划分为危险边缘区;或按危险化学品特性另行规定。

2.2对危险源应采取的措施

抢险人员应根据事先拟定的方案,在做好个体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堵漏排险,减少泄漏,消除危险源。

2.3危险核心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人员紧急疏散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进行紧急疏散。

      2)现场医疗救护:及时有效的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

      3)社会支援:对重大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当地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和毗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救社会力量援助。

      4)现场清理:消毒、洗消、净化;最大限度的消除危害。

 2.4 危害边缘区应采取的措施

及时报请兴义市环境监测部门,对危害边缘区实行实时环境和气象,水体,土壤等方面的监测,掌握危险核心区的动态趋势。充分做好预防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后备救援预案,加强防范准备,防治危害发生。

    2.5 解除危险警戒

危险核心区内所有设施及环境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连续24小时以上的监测,达到环保标准,并经审核 合格后,由兴义市政府下令解除危险警戒。

     2.6处理记录

公司办公室完整详细地记录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贵州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临801220170014

许可证类型: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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