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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金贤:

本院受理罗贵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庭前须知、审判纪律监督卡、当事人举证,诉讼权利和义务,审理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09时0分在兴义市法院下午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0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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