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4年4月火情公告
2014年4月份,黔西南州共发生火灾44起(其中兴义市18起、兴仁县6起、普安7起、晴隆1起、贞丰县3起、册亨县2起、安龙县6起、顶效1起),直接财产损失226262元,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10起(其中兴义市6起、普安县2起、兴仁县1起、册亨县1起),直接财产损失43301元。
4月份,全州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22次,其中扑救火灾43次(含增援),抢险救援56次、社会救助和公务执勤18次,其它出动5次,出动警力1026人次,车辆182台次,救助被困人员57人,疏散人员1665人次,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5937.6万元。
从发生火灾的原因上看,电气、生活用火不慎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电气引起火灾22起,占总数的50%;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10起,占总数的22.7%;玩火、放火引起火灾3起,占总数的6.8%,生产作业类火灾2起,占总数的4.5%;其他原因3起,占总数的6.8%。
从起火场所上看,住宅、宿舍、室外电线及变压器居多,住宅引起火灾13起,占总数的29.5%;宿舍引起火灾10起,占总数的22.7%;室外电线及变压器等其他场所引起火灾7起,占总数的15.9%。
从发生区域上看,城市市区、县城城区、农村火灾发生最多。城市市区发生火灾15起,占总数的34%;县城城区发生火灾8起,占总数的18.1%;农村(村、寨、屯等)发生火灾15起,占总数的34%;集镇镇区发生火灾5起,占总数的11.3%。
从火灾发生的时间看, 10—12、14—16、16—18、18—20、20—22时间段发生火灾最多, 10—12时发生火灾8起,占总数的18.1%;14—16时发生火灾4起,占总数的9%,16—18时发生火灾5起,占总数的11.3%; 18—20时发生火灾5起,占总数的11.3%,20—22时发生火灾4起,占总数的9%。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