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一“老赖”“酒后心情不好”撕毁老赖名单 被罚款5000元
2015年05月15日 09:35:57来源: 亮点黔西南 作者:覃显松 朱华攀

监控显示倪某撕毁老赖名单。

倪某接受执法人员调查。

倪某写悔过书。
亮点黔西南讯 5月8日凌晨1点30分左右,一名男子公然撕毁张贴在册亨县人民政府公告栏处的“老赖”名单。据县法院调查核实,该名男子姓倪某,是一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12日上午,倪某被册亨县法院传唤到法院接受调查,最后写了悔过书,被依照法规罚款5000元。
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倪某向法院执法人员陈述。在2015年5月8日凌晨一点三十分左右,他当时喝酒醉了,加上心情不好,便把张贴在县政府公告栏处县法院张贴的“老赖”名单撕毁了。据监控录像显示,被执行人倪某在事发当晚,还在其他地点撕毁“老赖”名单,共计撕毁三张“老赖”名单。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唐正标介绍,法院在5月7日下午三点钟在县城各街道路口、公告栏处张贴四张“老赖”名单,第二天早上也就是5月8号的时候,发现有三张“老赖”名单不见了。对此,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本院干警前往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像。法院干警调取监控录像后,经过仔细调查,锁定了撕毁名单的“凶手”系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倪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而被列入“老赖”公示名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0条第(3)款“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倪某已构成妨害公务执行,依照法律规定,册亨法院对倪某作出罚款5000元人民币的决定。
经过法院干警语重心长的普法教育,倪某对自己撕毁法院执行公告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
“我深刻认识到错误了,希望大家不要向我学习。”倪某后悔不迭地说道。
欠人钱财却赖着不还,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已经成为了社会生活中的一道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册亨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制成海报张贴在县政府公告栏和县城主要街道路口,是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破解“执行难”问题,树立司法公信力,同时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之一。(覃显松 朱华攀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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