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5月28日至29日,安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安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文,副主任韦世欧、辛富康、韦安忠、梅秀文、尤光祥、杨梅及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冉隆斌,副县长郑逢春、罗佳梅,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园区办、教育局、民政局、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县人大机关正科级干部,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梅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全域殡葬改革推进工作情况报告》《关于201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安龙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人大代表企业行”活动情况报告》、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以及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的相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在审议中,委员们本着以对人民负责、对组织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对几个报告和议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审议。对各相关部门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也一针见血地提出。特别是对全域殡葬改革推进缓慢,教育教学的师资匹配以及水环境保护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统筹安排人才资源和按时划拨相关教育经费,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加强环保在线监测;要积极为实体经济搞好服务,帮助企业在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六个工作报告,依法对相关人事进行了任免。
(胡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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