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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人大对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亮点黔西南讯  安龙作为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文物众多。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全县共登录不可移动文物211处,其中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共登录可移动文物566/1689(套/件)。

为了使全县的文物得到很好保护、传承和利用,近日,由安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文任组长,副主任黄显旷任副组长,相关委室负责人、部分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开展了对安龙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
6月1日以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王公桥、卡子关隘、老鸹山剿匪战斗遗址、龙井山绥丰碉楼、廖家湾福洞遗址、韦杵将军故居、景家冲弥格修院、招堤等古遗址以及普坪、龙山、文管所等镇和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和了解。并于6月13日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召开了座谈会,详细听取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就检查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检查组对安龙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宣传、保护安龙文物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如部分不可移动文物没有得到及时维修和维护,个别保护单位的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文物管理技术人员断层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座谈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显旷代表检查组就如何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保护和传承好安龙的文物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黄显旷强调,第一,要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要向领导多汇报,争取得到领导的理解和支持;要向部门领导及基建单位宣传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要开展“一法一条例”相关知识竞赛等活动,发动各单位(含施工建设单位)、各镇(街道)、各学校参与;编写安龙文物乡土教材发到学校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把文物保护工作从娃娃抓起。
第二,要加大对现有文物的保护力度。特别是一些历史文物故居要及时抢修保护。
第三,要加大对文物升级的申报力度。要对现有文物进行再研究、再审视,进行升级的申报,争取得到更好的保护。
第四,要加大对文物管理干部的关爱力度。安龙县的文物众多,文物管理干部人少事多,钱少事多。要对他们多问候、多关爱、多帮助,让他们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第五,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支持力度。要在经费上给予支持保障;在人员技术是支持,要协调增加编制,调入和引进技术人才;要在政策上的支持,让他们在工作中有一个轻松感和安全感;要加大执法力度,帮助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好基本建设、生产加工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座谈会会上,安龙文体广电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就落实好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了表态发言。(胡连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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