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法检查
亮点黔西南讯 7月27日,安龙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开始对县域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为期3天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长由安龙县人大主任黄朝文亲自担任,副组长为人大副主任黄显旷,各委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
检查组先后对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二、三分局及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检查,采取了现场调阅、查看2013年以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文档资料,听取各分局及协会开展工作情况汇报,走访、电话核实维权执法者为消费者维护权益情况等方式。检查中,检查组对各分局及协会在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做的“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开展维权机制建设、构建消费维权网络,开展消费申诉受理、维护合法消费权益,开展消费侵权整治、构建良好消费环境”给予充分肯定,对于存在维权宣传创新深度不够、维权人力财力不足、维权检测鉴定难、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也一一给予了指出。
每到一处,副组长黄显旷同志还针对各分局及协会存在的情况提出落实要求。一要创新宣传方法,传统方法继续使用,要借镇街道召开村组干部会宣传,维权案件办理结果要宣传,村组开群众会要宣传,选择与民生关系密切内容进行宣传等。二要提高服务质量,特别语言要美,态度要好。三要搞好突出维权检查。四要设计投诉受理流程图广泛发放及相关场所张贴。还要发挥好已有投诉站及基层维权负责人的作用等。
检查组还将对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还将组织召开街道社区村组干部代表、人大代表和投诉者代表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和执法服务满意度测评等活动。(喻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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