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安排部署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按照全县政法暨平安建设工作相关会议要求,为切实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平安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知晓率,县政法委、综治办决定今年7-9月集中开展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以法治安龙、平安安龙为主线,深入开展三个月的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活动,努力使全县平安建设知晓率、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在全省实现争先进位。7月15日下午,安龙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召开会议专题安排全县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曾孔阳,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陈磊出席会议。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维稳办主任何勇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曾孔阳就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联合行文《关于印发<安龙县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法〔2014〕28号),成立了安龙县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上手、亲自安排、亲自部署,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要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县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认真搞好工作规划,落实机构、健全队伍,确保工作实效。
三是要创新方式。县工作方案对宣传内容与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做到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手机报、微博、短信等新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平安建设知识,做到内容新、形式活、效果好。
四是要制定标准。要在提升平安建设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上下功夫,引导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以“两率”提升检验宣传成效。
五是要抓好督查通报。要善于督查,敢于通报,县政法委、综治办要在指导全县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把督查通报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分阶段(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督查,通报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搞得好的单位要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落实,效果不佳的要通报批评,以此推动全县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平安安龙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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