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准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安龙警方及时发现取缔
亮点黔西南讯 2014年1月16日,黔西南州安龙县公安局普坪派出所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取缔了一个准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窝点,及时消除了一处安全隐患。
1月16日,按照安龙县公安局的统一安排,普坪派出所针对辖区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在排查至该镇新街村一王姓居民家中时,民警发现他家中竟然存放着准备用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生产机器一套,烟花发射筒600余个,外包装纸200余张。经了解,这些机器和材料是从湖南省浏阳河市通过邮寄的方式购得的,该王某准备在春节销售旺季,利这些设备在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牟利,但还未来得及购买生产原料即被民警查获。
经联系相关部门后,派出所民警将发射筒和外包装纸等物品现场销毁,并生产机器和当事人移交工商、安监部门处理。民警提醒,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属违法犯罪行为,一旦造成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敬勿为谋取点点私利,而置法律和生命于不顾。(陈稳 杨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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