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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搬迁金龙市场菜市 固定摊位每年1500元

2012年05月06日 15:03:39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张学潮 王国英

    亮点黔西南讯 为提升“高原荷都、魅力安龙”城市形象,创造“文明、整洁、有序、和谐”城市环境,消除金龙市场菜市占道经营安全隐患,营造安全、规范、有序、整洁的交易经营环境,安龙县结合实际,决定将金龙市场菜市(含金龙市场露天水果市场及流动水果摊点)搬迁到新建的农贸市场(原新安镇粮管所)内经营交易。

    据了解,这次搬迁按照抽签(抓阄)结果到新市场内规范经营,新市场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收取管理费,原则上固定摊位每年1500元,一次性交清3年的每年减免200元;干货门面每年18000元,一次性交3年费用的每年减免2000元;零散摊位每天收费1元。对属于搬迁范围而拒不搬迁到新市场经营交易的,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强制搬迁;对无理取闹阻碍执行公务者,依法从严处理。搬迁工作拟于5月10日前结束。(张学潮  王国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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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搬迁金龙市场菜市 固定摊位每年1500元

亮点黔西南 | 2012年05月06日 15:03:39 | 张学潮 王国英

    亮点黔西南讯 为提升“高原荷都、魅力安龙”城市形象,创造“文明、整洁、有序、和谐”城市环境,消除金龙市场菜市占道经营安全隐患,营造安全、规范、有序、整洁的交易经营环境,安龙县结合实际,决定将金龙市场菜市(含金龙市场露天水果市场及流动水果摊点)搬迁到新建的农贸市场(原新安镇粮管所)内经营交易。

    据了解,这次搬迁按照抽签(抓阄)结果到新市场内规范经营,新市场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收取管理费,原则上固定摊位每年1500元,一次性交清3年的每年减免200元;干货门面每年18000元,一次性交3年费用的每年减免2000元;零散摊位每天收费1元。对属于搬迁范围而拒不搬迁到新市场经营交易的,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强制搬迁;对无理取闹阻碍执行公务者,依法从严处理。搬迁工作拟于5月10日前结束。(张学潮  王国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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